六: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 (专利法26条第4款、法56条)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二)、侵犯专利权应负的法律责任(参见专利法57条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
1、承担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2、接受行政处罚:(参见专利法57、58条):
3、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参见专利法58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专利侵权案件的解决途径
根据专利法第57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专利侵权案件的解决途径有以下三条途径:
(1)民事协商: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司法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解决;
(3)行政处理: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